索 引 号: | 024-16-00-2016-02350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6-03-3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县府办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了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组成。
一、概述
2015年年初在局党组会议上对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和研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立足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结合2015年度卫生计生工作重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落实,切实保障全局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的时间,学习信息公开的一些相关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严格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或下属各单位需要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需认真填写信息发布审定表,由科室或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5年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室明确了1名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另外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协助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各科室的工作任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与协调。
(二)强化制度建设。根据要求,结合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载体、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等。同时,及时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断加大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医疗服务收费等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发布。对合理的、能够公开的医疗服务收费在各医疗卫生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开。
2015年5月份已完成局机关本年度部门预算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公开、透明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0条,其中:财政(务)预算类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21条,其他信息28条。回复网上问政49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方式,广泛利用微信、报刊杂志、电视台专题栏目和行风热线等便民渠道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卫生计生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以及人口出生情况和奖罚政策落实等方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沂水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卫生计生系统的工作信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书。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经过分管领导的把关审核,报县府信息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同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的是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乡镇卫生院目前还未建立自己的网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将所有医疗机构名录及联系电话等公布在中国沂水县政府网站,方便了群众。如有内容变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及时按照程序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八、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相关内容。
九、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
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表2。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沂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539-2251670。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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