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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0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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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应急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要求,贯彻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提升应急工作知名度。2023年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两次,新闻发布会1场,“沂水应急”微信公众号推送305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平台发布178条,共计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604条,其中政策解读2条,会议公开17次,重点领域信息(行政许可277条、行政处罚285条、政策法规标准1条、隐患管理2条、安全生产事故信息4条、公告公示8条、预警及应对信息1条、救援信息4条、应急常识3条)。今年未收到领导信箱转办信件,收到12345工单148件,均按时完成答复。应急管理局加强宣传报道,不断强化“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宣传,通过多种渠道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和媒体开展对接投稿,2023年,沂水电视台报道各类活动20余条,上级媒体采用投稿信息101条。积极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科普常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现场咨询日”等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传单1万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贯彻《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根据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要求,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提高质量。

(四)平台建设。用心用力提高平台建设水准,着力推进门户平台公开工作,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程度,增强群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着重打造政务新媒体整合架构,提高平台辐射范围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强化领导责任,重视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流程和内容把关工作,各科室加大对报送材料内容的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办公室再审,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应急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应急管理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二是有的科室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三是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四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手不足,没有专职人员,时间和精力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三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建设,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切实提升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县政府的政务公开要求,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包括积极参与政府开放日活动、参加政务公开信息稿的投递;积极公开在县府常务会议上提报的议案;积极公开提案工作进度汇报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件,我局主动对接相关县直部门、安排相关科室,积极落实提案要求和内容,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应急管理局宣传科对于全年重大安全生产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关活动,全程参与跟踪报道,并及时在公众号、融媒体、省厅期刊投稿,选取代表性的新闻,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提示应急形象,宣传应急理念。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07号;电话:0539-2227400;公务邮箱:ysxajj@ly.shandong.cn)。

(六)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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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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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政策联系人袁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城街道长安中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9-22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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