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7-2017-00013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6-03-2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相关科室落实相应的职责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积极、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完善制度流程
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流程,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工作。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政务信息、经营许可信息、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信息、财政预决算公开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按规定要求,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切实做到该保密的要保密,该公开的坚决公开。通过前阶段的自查,未发现失泄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也较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组织制度、落实制度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领悟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加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如个别信息更新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规划动态。以后不仅要更新及时而且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公开力度。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沂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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