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4-000000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文化和旅游局的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沂水政务网主动公开163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政策、财税信息、民生实事落实等相关内容,其中局长办公会11次、部门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通过“文旅沂水”微信公众号发布936条,内容涵盖文化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各个方面。今年县长信箱3件,12345工单83件,均按要求按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机构、地点以及具体流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局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除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外,利用政务新媒体,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及时效。2023年在微信公众号“文旅沂水”发布信息936条,阅读量达26.6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一是根据单位人员流动和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加强督查考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日常抽测和每月通报相结合制度,对逾期未及时提报公开信息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动态监督常态化。建立内部信息传送渠道,保障内容的保密性;安排专人对内容进行筛选、上报、修改、删除,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四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政府网站将主办12件建议提案进行了公开,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9条,内容涵盖红色阵地提升、文物保护、纪王崮公园建设、非遗保护与利用、电影放映等方面。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答复完毕,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全部在政务网站上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文化业务工作中,切实增强责任科室公开意识,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交流、推进会议等,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最新文件精神,平台操作相关业务知识和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做法等,组织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理论知识,拓展工作思路,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明确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内容要求等,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41;电子邮箱:ysxwgxj@ly.shandong.cn)。
(六)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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