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2-00000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文化和旅游局的服务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021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沂水政务网主动公开727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文化政策、财税信息、民生实事落实等相关内容,其中局长办公会35次、部门文件10条、政策解读12条。通过“文旅沂水”微信公众号499条,内容涵盖文化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各个方面。今年收到领导信箱转办信件2件、12345工单123件,均按要求按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范围、机构、地点以及具体流程,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局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除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外,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为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及时效。2021年在微信公众号“文旅沂水”发布信息499条,阅读量达9.2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有人管、有人干。二是加强督查考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考核,严格执行日常抽测和每月通报相结合制度,对逾期未及时提报公开信息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动态监督常态化。建立内部信息传送渠道,保障内容的保密性;安排专人对内容进行筛选、上报、修改、删除,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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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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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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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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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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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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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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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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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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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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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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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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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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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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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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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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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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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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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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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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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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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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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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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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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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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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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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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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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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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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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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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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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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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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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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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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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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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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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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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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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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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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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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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力度不够、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对局网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是否正常等。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于与社会公众关系紧密的文化旅游法规政策,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通过文字、图表、视频、专家解读等形式进一步回应公众关切,扩大文化旅游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文化旅游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局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四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政府网站将主办11件建议提案进行了公开,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8条,内容涵盖红色文化资源发掘、文物保护、文化产业等方面。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答复完毕,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文化业务工作中,切实增强责任科室公开意识,经办人员责任意识,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交流、推进会议等,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最新文件精神,平台操作相关业务知识和其他单位优秀经验做法等,组织举办政务公开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理论知识,拓展工作思路,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明确公开依据、公开范围、内容要求等,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41;电子邮箱:ysxwgx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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