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swj/2022-00000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县商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能熟悉掌握本单位应公开的事项目录,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为了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我局力求工作主动、内容全面、知晓广泛。一是确保目录内容公开。凡是在《沂水县商务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中的公开事项,要求相关科室必须提供具体信息公开,不能有空缺。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外贸外资相关的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作为公开的重点,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全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单位公信力。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8条,其中办公会议1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6条,其他方面的信息37条。
3.解读回应关切情况
2021年,县商务局共收到部门信件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办理,全年共收到12345工单2000余件,全部按照县商务局三定方案职责进行答复,答复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商务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更新,对局机关应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及时将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在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进行张贴,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
及时更新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业务科室的政务公开信息上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上传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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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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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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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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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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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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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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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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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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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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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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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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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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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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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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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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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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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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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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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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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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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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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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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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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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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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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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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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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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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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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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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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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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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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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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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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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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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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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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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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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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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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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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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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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如下: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不够;三是人员变动较快,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领悟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是要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列入单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固定学习日活动学习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县商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县商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求点工作任务,及时将机构职能、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信息,重要会议、建议提案等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商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目前均已办理,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办理情况。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2021年度暂无创新性做法。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商务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143;电子邮箱:ysxswju@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商务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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