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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8-2017-00007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3-02-1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商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2-12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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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商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立足本局管理职能,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丁秉正同志任组长的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1人(兼职)分别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各科室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局办公室提供包括商务动态信息、重大招商活动、各类会展、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2条,内容包括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商务动态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方式上,多渠道、全方位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主要是在沂水政府网、沂水县商务预报等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2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2年底,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内贸、外贸信息的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商务工作。

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并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三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商务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全面推进县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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