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slj2251638/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解释,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协调工作、平台维护和发布工作,各单位、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提供与公开工作,在全局构建起了分管领导抓面,办公室抓线,各单位、科室抓点的组织运行体系,确保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147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信息23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9条,水利、水土保持相关信息3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68条。在“沂水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条,未出现更新超期情况。
3.解读回应关切
本年度县水利局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对本部门发布的《沂水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另外按期处理部门信件5件,办理12345热线506件,满意度达99%。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情况概述
县水利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的安排部署和工作流程要求,明确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答复办理。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相关流程
一是健全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调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是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关于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水利发展规划和水利工程建设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由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撰写和整理,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审批表》,然后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阅把关,校验无误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需发布的信息内容进一步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在网上发布。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
水利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协助下,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我局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沂水水利”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今年累计在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34条,并及时对公众号的网民留言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复,未发生超期不更新情况。充分利用本单位办公区域信息公开公开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幕、公开资料展示台等线下展示形式进行公开,力促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人社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县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监督保障
1.领导小组建设情况
发布《沂水县水利局关于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沂水县水利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曹传海
副组长:赵学东
成 员:刘兆增 周学龄 马晓东 石 鑫 李宗权
王晓霞 张瑞春 孙耿海 张 丽 孙铭玉
郭永明 解明东 刘 靖 王丽霞 惠宝峰
徐艳梅 张 强 李明志
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兆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3.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流程、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章办事,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到人;并且,调度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考核准备工作,会议强调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和精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水利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水利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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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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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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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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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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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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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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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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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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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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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8.4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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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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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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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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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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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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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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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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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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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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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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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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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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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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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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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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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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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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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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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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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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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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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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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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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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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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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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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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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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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度我局(单位)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产生后不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一些政务信息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未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水利工作,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三是各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还存在应公开未公开问题,对一些领域信息公开存有抵触情绪和惧怕心理。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采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水利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同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对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拓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好县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力促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的水利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县水利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网上问政、县长信箱、我要咨询等平台维护。对公众在信息公开栏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采取有问有答的形式,安排局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对其作出具体答复,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疑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水利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利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按期答复、办结,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采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水利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重大活动等信息在网站公开。二是拓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好县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做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上问政、县长信箱、我要咨询等平台的日常维护。对公众在信息公开栏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采取有问有答的形式,安排局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对其作出具体答复,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疑问。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水利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38;电子邮箱:ysxslj@ly.shandong.cn。
(六)水利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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