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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4-00000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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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住建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住建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各类信息220条,按照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住建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依法按时办结12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住建局从上到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实行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专人负责配合的到人到岗机制,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平台管理工作贵在坚持。住建局将信息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具体责任到科室到个人。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保证公开内容规范化标准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住建局对外的窗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信息的材料提供、审核把关、发布更新,按时保质进行更新,确保了工作常态化。所有发布信息都遵从及时、准确的出发点,提供、审核、发布各个环节都按照要求认真核对信息内容。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存在问题逐一剖析,对整改情况及时汇报。对照抽查到的相关测评结果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有限,非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专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可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加强监督,注重实效,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性、真实性、全面性、高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住房和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拓宽信息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其中主办涉及城乡综合建设3件,市政设施建设3件,协办8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33件,其中主办涉及城乡建设4件,市政设施建设3件,住房保障1件,协办25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已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文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积极提供政策咨询解读服务,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四)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1、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用户体验和服务水平,通过优化使公众能够更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2、制定更加具体和系统化的信息公开标准和流程,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3、深化信息公开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监督。

(五)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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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联系人孙成进

现场解答地址正阳路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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