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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2-00000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1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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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为深入落实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我局制定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根据《条例》及各级要求,调整充实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科室、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度全局共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2条,其中部门文件12件,政策解读9条,会议公开25次,重点领域信息143条,其他各类信息163条。回复公众参与1条,部门信箱处理47件,“12345”回复12500件,接待人员来访200余人次,处理群众反应问题160余个,答复信访局交办信件23件,电话咨询求助20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住建局共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答复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深入落实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建设领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充实度、完整性。

(四)政务平台建设工作。我局依托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沂水住建”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制定公开规范公开标准,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公众关切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为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局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在年初即制定全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及时向各局属科室、单位传达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1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1年度工作中,认真总结往年年的经验教训,对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划和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属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联络人员人事变动时也要及时报备调整,避免出现政务公开漏洞。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要继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避免公开信息的形式单一,做到图文结合、音视频结合,促进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三是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为深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县住建局积极主动公开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出台并公开了《沂水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2022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公告》、《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受理公告》等文件,并定期公开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情况及公共租赁房申请情况。围绕集中饮用水水源质量,县住建局每月准时公开供水厂出水安全情况,按季度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情况。

2、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十乡百村”建设活动。在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研究制订供水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承办人大议案建议8件,已办理完成8件,已公开8件;政协提案27件,已办理完成27件,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1、公开形式多样化。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志愿活动等相结合,进一步增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府透明度。

2、公开平台多样化。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快、效率高、受众广的优势,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同时打造线下政务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增大政务公开覆盖面,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09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431;电子邮箱:ysxzj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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