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1-00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4-02-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4-02-2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拓展和深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新闻宣传类信息12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50条;招标工作类信息153条;其它类信息63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市民通过登录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宣传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沂水新闻》、“行风热线”、“临沂日报”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对《条例》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并就此项工作邀请相关单位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局将继续派专人进行信息维护,及时、正确地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是严格落实局公开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办公室牵头,协调调度各责任科室及时上报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出现泄密、错别字等事件。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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