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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4-2017-0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11-03-1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1-03-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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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能和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增强公开意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局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做到求真务实,注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县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

2、局机构设置及各科室的主要职能。

3、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文件通知。

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矿业权出让和网上交易、城镇村居村民住房申请等信息公告。

5、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土资源“两整治一改革”等专项工作开展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6、机关建设以及创先争优等活动开展等情况。

7、国土资源业务办理指南。

8、行风热线上线及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9、局机关人员任免、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情况。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1、在沂水县政府网页上主动公开信息。

2、在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

3、开通政务公开咨询电话2251515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36、2233796提供咨询服务。

4、局机关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已对申请并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不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公开的信息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政策法规、文件通知、机关建设、专项工作、廉政建设、电子刊物;业务指南;招拍挂信息、出让(流转)公告、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行风热线等。

(二)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对申请公开的信件进行了法制审查和保密审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公开。对密码电报、标有密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公开。涉及其他业务工作的,在听取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公开。遇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会商解决。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国土资源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增强保密意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一)加强政务公开审查。落实信息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内容有领导审查、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实施。县局专门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信息中心、纪检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审定制度,局机关重要公开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公开,并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实施工作,并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事项。

(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明确,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切实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中,因受办公条件的限制,我局部分科室电脑使用未严格按照“上网计算机不办公、办公计算机不上网”的规定操作、存在U盘使用混乱等情况。根据县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一是停止了所有办公电脑的外网连接,并及时与县保密局联系,使用清理软件及时清除了互联网记录、U盘使用记录。二是对办公需要确需上网的,在计算机上安装物理隔离卡,做到办公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办公。并按照规定贴注管理标签,并登记备案。三是制订印发了《沂水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的通知》以及相关管理办法,与办公用计算机相关责任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保密工作责任书,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四是设立了专门的电子阅览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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