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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8-2017-0002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2-03-0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2-03-0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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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增强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推动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成立了由局长刘新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振学同志、纪检组长张培海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实际需要,购置必要办公设施等用品,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落实工作方案。出台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制定了《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详细列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等。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为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做到政务信息透明化和办事程序流程化,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践中,根据《条例》要求和我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1、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单位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及时透明。一是对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二是对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要及时公开;三是建设门户网站,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进行公开公示;四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完善了考核监督制度。一是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关其他科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对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落实;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整体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按规定应公开的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了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须经审核,对失效和废止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及时停止执行,对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尽可能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并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工作开展。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统筹城乡就业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18万人,分别完成市下达任务的210%和305%,高校毕业生就业1863人,困难群体就业625人,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2.68%,低于市控3.5%的目标。工作中,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全年共支出各项就业资金、补贴3000多万元。二是内外结合,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线,加强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需求调查,加大信息发布宣传力度,促进了就地、就近转移的成效。经过积极争取,沂水大众劳务有限公司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这是国家商务部下放审批权后全省第一家获批该项资格的企业。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共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90%,考核鉴定1.5万余人,发放职业资格证书1.1万余人。四是大力开展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县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了整合提升,对所有乡镇全部按照一类标准建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并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基本上达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功能全覆盖。今年5月份,全省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五是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共接收2056人,实现就业1863人,年内就业率达到90.6%。

2、扩面征缴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年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8.86亿元,支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6.76亿元,实现期末滚存结余13.95亿元。积极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了99.99%,发放率达到了100%。今年12月份,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3、人才强县战略稳步推进,人才人事工作取得新成绩。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共引进外国专家25人次,先后帮助解决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技术难题56项。其中日本专家马场先生荣获“沂蒙友谊奖”。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974人,新增高技能人才940余人,使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了3.8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万人。三是公务员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健全完善了公务员考核奖惩及退出机制,提高了公务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4、坚持依法行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工资宏观调控等管理功能,既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730余户次,涉及劳动者7万多人次,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14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3起,下达《整改指令书》298份。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活动,为职工讨回工资等费用80多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办就业登记手续3960份,补签劳动合同1.2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1200余万元,对16户劳动保障违法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罚。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3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其中新发展建立30多家。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0余起,已结案186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三是劳动工资宏观调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共鉴证劳动合同1.6万余份,审核集体合同151份。四是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件,同比下降60%。

5、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新引进了投资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项目各1个,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获得招商引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所承担的纺织服装鞋帽产业线的提升工作任务,在县包扶领导的带领下,经过与工作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梳理出了产业招商、区域品牌建设、自营出口创汇等十项重点工作,规划建设了恒泰纺织、颐胜劳保等20多个提升项目,促进了纺织服装鞋帽产业层次的提升。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上,我局结合实际,以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1、利用服务窗口公开。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办事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通过走访企业,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知识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政策宣传资料等形式,送法律法规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及时解决企业用工难、工人就业难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信息报道、事务公告、政策宣传等,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2、利用信息简报进行公开。编发《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简报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编发简报23期。

3、通过召开会议进行公开。如:“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活动进社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仪式等会议,公开部门重要工作信息。

4、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把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活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新形式,充分对《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进行宣传。

5、通过“行风热线”进行公开。局主要领导通过“行风热线”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6、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社会保险扩面、机构改革等。二是在局办公大楼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长期公开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公开内容。三是强化局门户网站的运用。将我局重要会议、重大工作等情况,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让全局职工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解。

(三)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公布有关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通过 “行风热线”、“沂水新闻”、短信平台等,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办公楼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正当程序向局内相关单位提出的公开申请及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经审查同意,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影响社会稳定、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及时向申请人公开。对于不能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工作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覆盖面仍需扩大。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每年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绘制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解决政府信息发布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测评机制,切实解决不更新、公开不及时问题。对信息公开进行日监测、季通报、年考评,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抓好政府机关对内公开试点工作。结合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晋升、人事安排、财务收支、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开展对内公开工作,使机关内部信息公开透明。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及时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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