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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czj2232113/2024-000002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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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沂水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日常发布,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响应市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本年度,我单位做到财政预决算报告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公开,民生政策全公开。县财政局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7条,其中部门文件10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信息132条,其他信息1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水财政”,发布信息30条,有效提升了公众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情况。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二是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涉及资金拨付、财政收支等方面,按时办结1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概况。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二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相关流程。认真执行《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支撑。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信息公开预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备案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规范了审核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形式恰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县政府公开办要求,对标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标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强化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做到名称规范、内容准确、无错别字,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维护“沂水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信息,强化互动交流。2023年,“沂水财政”公众号,全年运维良好,主要发布重点财政政策及我局财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2023年,财政局继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严把风险防控关。强化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能及时处理,对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1.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还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应该更全面、真实、准确,我单位仅做到了将主要数据及时公开,可在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形式上还有待加强。

2.政务公开的观念滞后:我单位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作用、意义认识不到位,认识不到政务公开对规范财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抑制权力寻租及腐败现象。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引导,使得各业务科室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将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方式方法,满足公众多样性需求,并且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保证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财政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务信息,截至目前公开政务信息157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书面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文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1.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时间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形式的创新和改进工作,引入更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公众的满意度。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黄山路3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113;电子邮箱:ysxczjbgs@ly.shandong.cn)。

(六)县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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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财政局

政策联系人刘子阳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黄山路37号

联系电话0539-223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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