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czj2232113/2021-000000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2-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沂水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等10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鑫华路3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113)。
一、概述
2017年,沂水县财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点》及沂水县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努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逐步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各负其责、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二是依据沂水县信息公开规定及《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填写《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审查表》,从分管领导到保密审查员,层层对拟公开信息的涉密性、时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后,予以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提高公共资金使用透明度。一是建立“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在2017年预算中,编制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县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我县于2月份完成了县级预算公开,3月份完成了县级“三公”经费总预算公开,4月份完成了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8月底在县政务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有效保障了公众对财政预决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预决算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将政府采购的项目、程序及结果在沂水县财政局门户网站 “采购公告”栏目上进行公开公示,对该纳入政府采购的一律纳入采购平台,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2017年对政府采购合同及项目验收凭证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累计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条。内容涵盖业务工作、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工作类16条;财务预决算类信息6条;招标采购类信息160条。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沂水县财政局门户网站、县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我局安排信息中心两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财政局网站的维护与更新,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政务公开栏的更新,各科室信息员负责科室内信息情况提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和执行工作流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公众关切,妥善处理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按照《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公开范围,严格内部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核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设立了群众来访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的答复。由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不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不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要求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沂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局属事业单位的各类信息公开事项统一经过沂水县财政局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依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观念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载体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年财政工作安排,2017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拓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规范优化财政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质量标准、信息更新等,同时,顺应发展潮流,开拓新载体,拓宽财政信息公开渠道,真正做到财政信息便民、利民。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