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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aj2251622/2020-00000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01-19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9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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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沂水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沂水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局纪检组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公开内容。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局在2019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60条。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沂水县公安局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内部责任分工、运行流转程序和沟通报备程序,制定了审核把关制度和办结归档标准。201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沂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沂水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政工室、纪委、法制大队、审计科、财务科、宣传科及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具体工作中,由指挥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安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等各项工作。

在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县政府公开办要求,对标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标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强化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做到名称规范、内容准确、无错别字,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0条。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开通“沂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信息,强化互动交流。

在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沂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孟令君同志担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指挥中心民生警务回访中心2名民警具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0191126日,在民警战训基地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

4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0

1237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

0

1287

行政强制

24

0

9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增进了警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之处。一是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一方面,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日常开会部署多、研讨落实少。二是政务公开不规范、不标准。经常出现“公开的信息公众不需要,公众需要的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三是部门网站与政务公开网站之间互通不够。应打通公安行政执法信息网站与政府网站目录的互联,建立部门网站“一站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的模式,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社会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置于公安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打造透明、便民的阳光警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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