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3-06-2018-0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8-03-06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县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为目标,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我局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对外公布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全面协调并对局长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公开的程序是否到位,内容是否全面真实负具体责任;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交流互动情况。
共回复网上问政问题18个,回复率达到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公开透明,确保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公安局机构领导、政策法规、新闻宣传、业务工作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栏等公开方式,广泛利用微信、报刊杂志、电视台专题栏目和行风热线等便民渠道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公安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方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沂水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公安系统的工作信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接到上报相关公开信息后,首先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固定单一、发布流程不够严谨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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