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sfj2251608/2022-00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
1.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具体负责信息提供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协调工作,构建起了完善的组织运行体系,确保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116条,其中部门会议6次,部门快讯7条,政策解读4条,其他信息99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总数413条。
3.解读回应关切
本年度县司法局对《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水县公证体制机制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办理12345热线40件。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情况概述
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明确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答复办理。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相关流程
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科室负责信息采集、撰写和整理,并填写《网上发布信息审批表》,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需发布的信息内容审核把关、统一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在网站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情况
县司法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和协助下,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沂水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及时对网民留言进行了答复,网站及新媒体未发生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1.领导小组建设情况
发布《沂水县司法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组 长:王家祥
副组长:张庆国
成 员:谭伟海、王欣、刘萍、刘光明、武玉霞、孟小力、刘志芳、宋磊、郝凤婷、林国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庆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国强同志任专职工作人员。
3. 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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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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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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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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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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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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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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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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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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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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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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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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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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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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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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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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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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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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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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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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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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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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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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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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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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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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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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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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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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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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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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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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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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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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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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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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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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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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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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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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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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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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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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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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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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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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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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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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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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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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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度我局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产生后没有做到及时公开。
(二)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将司法行政工作等信息在网站公开,同时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对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涉及民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县司法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拓宽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好县人民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全部网上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香山路15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08;传真:0539-2271010,公务邮箱:ysxsfju@ly.shandong.cn)。
(六)县司法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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