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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7-2017-0000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4-03-1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3-11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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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在2011年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建设公平、阳光、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细化分工,规范管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明确职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创新载体,提升质量。  

 在完善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方式,随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实现标准化服务,设立在线咨询窗口,切实实现便民服务,提高了政府对外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定期培训,重在宣传。  

 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如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如何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等难点等问题对全局干部和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使我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完善人员。及时调整充实沂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与协调。  

(二)严格依据《条例》,建设相关制度。按照《条例》具体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结合业务实际,制定《沂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细化局机关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司法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沂水司法局网站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主要领导人分工、人事任免、各业务科室政策法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  

2012年,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50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0余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00余件,非诉讼代理100余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3565人次,代书570余件,索回赔欠款3000多万元,业务收费达到246.281万元;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165件,调处成功6054件,调处成功率为98.2%;积极创建沂水县阳光新岸社区矫正中心,争取移动公司的支持,创新建立了沂水县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目前已对全县35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手机LBS定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5起;沂水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600件,其中经济事项公证2400件,民事事项公证2900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325件,未出现一例错假证问题遭投诉情况。201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0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0条。    

此外,2012年度,沂水县法律服务中心依旧本着服务民众、服务大局的原则发挥作用。组建了由50名律师、1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9名公证员组建的司法行政专业化保障服务志愿团。开通“12348”司法服务专线电话,每天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及平台建设情况  

1、“中国.沂水”政府官方网站。我局将有关信息公开内容上报“中国.沂水”网站,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了解政府采购情况,知晓法律法规。  

2、新闻媒体。通过沂水电视台、沂水广播电台、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3、“沂水县司法局”网站。开设了队伍建设、普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专栏,随时更新工作动态,提供信息查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社会知晓率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2013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开知晓面,深化信息公开,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首先深化内容,增强实效。坚持以群众需要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其次规范制度,提高水平。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最后增加投入,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进一步办好司法局门户网站,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充分发挥市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已有公开载体基础上,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升网站功能,丰富表现形式;借助数字电视、手机短信、LED屏幕和广播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在“中国•沂水”政府官方网(www.yishui.gov.cn)对本报告予以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双成路15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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