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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mzj2251582/2024-00000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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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民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沂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今年以来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2023年,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我局通过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628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要公开方式为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共主动公开325条各类政府信息,内容包括部门文件、局长办公会议、重点领域信息、建议提案、财政预决算等。我局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采取多样化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发布303条信息,公开我局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会议,及时宣传重要政策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准确领会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信息更新频次规范、语言表述规范、发布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常态化完善栏目建设。深化“数字政府”和“智慧民政”建设,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梳理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全清单,确保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发挥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具体化加快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落实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指引,加强“沂水民政”微信运营管理,主动顺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不断丰富内容生产与供给,对照检查指标,每季度认真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及时查找问题,不断整改提升。强化网络安全责任,落实防护措施,保障平台载体平稳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采取“全员作战”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明确公开和信息发布重点,配备专职人员分别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升工作效能,每个科室单位明确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及时对民政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3年工作情况看,还存在部分栏目更新频率不高、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同时聚焦群众关切、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的解读,增强解读效果,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持续健全网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公开和信息发布重点,配备专职人员分别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信息更新频次规范、语言表述规范、发布内容准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承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承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沂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我局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网络安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民政工作职能,谋篇布局、做足文章、做实效应,管好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沂水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传播主流价值、传递主流声音,切实保障网络安全,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民政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582;电子邮箱:ysxmzj@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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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民政局

政策联系人李玉欣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21号

联系电话0539-225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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