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mzj2251582/2021-000000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2-01-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2-01-3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通过沂水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9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民政信息、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沂水新闻》、“行风热线”、 《沂水民政信息》、沂水双拥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公开信件的申请。及时公开公布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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