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1-2017-00008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17-03-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经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沂水县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经信局政府信息,提高经济贸易和信息化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经信局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分解到各组,实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做到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同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局机关通过网站、报刊、信息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县政府网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经信局通过 “沂水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制度。同时,按要求对已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单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沂水县经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邮编:276400,联系电话:0539—2251564,电子邮箱:sdysjmj@163.com)
沂水县经信局
201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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