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4-000000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文字号: | 无 | 公文类型: | 报告 |
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及时准确更新各项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回复等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的受理和报送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体制机制情况。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二是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统一格式规范,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我局拟定了信息公开统一的公开标准及规范的发布格式,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开在网站等载体上,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三审三校制度的有效实施,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权威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我局遵循严格依法、真实快捷、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原则,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平台模式,形成了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目前,我局共设立了沂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办事指南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设立了义务教育信息专栏;建立了政务新媒体“沂水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服务”链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可在此查阅机构设置、公示信息、办事指南等,方便快捷,深受社会各界好评。我局公开了招生考试办公室、助学中心、校外培训监管科等工作机构及联系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咨询。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教育系统网络宣传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对人民群众进行正确的价值舆论引导,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推送、正面引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4.89617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较而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和需要提升之处。一是开设的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二是信息发布和解读方面,我局虽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落实,但是教育是重要民生,涉及群体广泛多样,这就需要教育在政策解读渠道方面,除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还要进一步拓宽渠道。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重点,拓宽渠道,积极对接官方媒体、政府新媒体发布教育信息,做准做精做细惠民教育政策措施解读,让群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用好政策红利,助力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办件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办理能力;三是整合优化开设的栏目,做好相关栏目的更新维护,及时发布政务相关信息,定期开展巡检自查,严格落实读网制度,全时空维护信息安全;四是继续抓好12345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沂水县教体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沂水教体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部署要求,从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绩效考评、强化督查通报入手,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入,召开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促进政务公开网运行质量的提高。通过努力,在我县教育系统上下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站所积极落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条、政协委员提案16条,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2023年以来,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始终坚持深入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77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918;电子邮箱:ysxjtjbgs@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