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jytyj2251918/2021-00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查阅或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邮编:276400,联系电话:0539-2264401,电子信箱:ysxxgkb@ly.shandong.cn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抓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实现了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持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加大招生、人事招考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切实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广大群众权益,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一)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完善了《沂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沂水县教体局政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在网上发布。
(二)着力夯实公开业务支撑保障
一是抓组织领导。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教育工作的基本制度,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有力有序开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理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和学校、落实到人头”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组织体系。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
二是抓工作推进。局党组等多次研究公开工作相关议题,办公室将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市教育局、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是抓宣传培训。在进一步巩固已建立的业务培训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胡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依托县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广大教干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
四是抓好节点性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求,2020年编撰了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组织各学校积极完成了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迎评工作。
(三)规范有序做好法定主动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落实“五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2020年教育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凡无保密要求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均向社会公开。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345条,县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871条期,沂水教育微博推送信息3713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网络回复公众事项信息51条。
二是聚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教师招考、学生资助等重点事项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着力深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争领域无死角,过程无遗漏,环节无缺项。
三是扎实做好县直属学校政府公开工作,将全县20个县直学校纳入政府信息管理范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校基本概况、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依法合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审慎稳妥接办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咨询机制,与各涉及部门建立答复联动机制,开展跨部门研究会商,优化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办理、归档流程,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
二是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为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升政府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按照《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严格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信息动态维护更新。教体局严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对相关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通过政府文件结构化,将文件数据划分出“公文种类分类”“标题”“文号”“索引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属性,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公文信息公开格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
行政强制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是很熟悉,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下一步要逐步使机关各科室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全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有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8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