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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4-00000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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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水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现行有效的医疗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推动政策贯彻落实,提升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2023年全年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公开信息175条,涉及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决算、会议公开、行政执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沂水医保”发布了360余条信息,内容涵盖医保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最新医药报销知识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各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水平。医保局切实保证互联网、信函、传真、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各种申请条件,落实受理主体办理责任,有效回应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1件,已按时办理完成。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管理制度,保证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认真排查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医保报销、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一步梳理调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做好相关栏目相关信息发布、更新工作。充分利用“沂水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涵盖医保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最新医药报销知识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各个方面。2023年共建设21家医保工作站,335个村级医保工作点,将信息及时传达给公众,便于人们及时了解医保新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空隙时间较长。二是对政策解读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强化单位内部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栏目更新情况。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对于一些政策性较强、社会敏感度较高的热点问题、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政务公开审批后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关怀指导下,县医保局局紧紧围绕《沂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解读回应;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其中涉及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1件,涉及医保服务下沉,开展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均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积极创新政民互动新模式。2023年,县医保局多次组织开展医保体验官交流会,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及现场体验等方式,让体验官们“沉浸式”了解医保服务。在座谈交流环节,各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经历畅谈了对医保工作的感想和感受,为后续医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68;电子邮箱:ysxylbz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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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政策联系人郭芳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39-223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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