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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lbzj/2023-00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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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现行有效的医疗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推动政策贯彻落实,提升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增加、撤销等相关信息,加大对违反医保规定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按规定公开监督管理、处罚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2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环节管理,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县政府网站和“沂水医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功能,经常性推送医保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公开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医保政策进万家”集中宣传日活动,印制宣传手册、海报、政策明白纸等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现场解读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定期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范围,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的职责,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协调工作,确保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公开形式单一,大多数文件仅以文字形式进行公开。二是政民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多样化。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图表等形式对医保政策文件、政府信息等进行解读,发挥好政务公开对医保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二是加强政民互动,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各个业务科室之间沟通协作,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立足工作职责,重点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受众,提升服务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关怀指导下,县医保局局紧紧围绕《2022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解读回应;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2件,其中涉及提高医保参保质量方面1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方面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四)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68;电子邮箱:ysxylbzj@ly.shandong.cn。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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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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