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ylbzj/2022-00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77号)要求,编制了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发展要求,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公开机制体制,加强公开主动性。明确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划定各个内容模块的负责科室。2021年我局累计在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245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医保局工作动态、医保政策、财税信息等相关内容。通过“沂水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40条信息,内容涵盖医保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最新医药报销知识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各个方面。今年收到领导信箱转办信件2件,均已按时答复;收到12345工单1476件,均按要求按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水平。医保局切实保证互联网、信函、传真、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实时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各种申请条件,落实受理主体办理责任,有效回应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1件,已按时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制定了政府网站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和发布流程。发布的内容应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信息发布前,信息人员要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重要信息需经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1年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及时,内容丰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形式,灵活多样公开信息。为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完善,县医保局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医保局成立之初建立了“沂水医保”公众号,今年发布了240条信息,内容涵盖医保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最新医药报销知识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各个方面,无超期未更新情况。目前公众号粉丝量一万两千余人,文章阅读量、转发量、点赞量比2020年都有了很大提升。设立公示栏,及时张贴需要公开的文件、政策、规定,让工作人员知悉相关事项,便于监督,保障公信力,让信息及时传达给公众,便于人们及时了解相关的新政策,以便实施。医保局业务窗口设立在政务大厅一楼,不仅满足群众办理业务需求,也为群众提供答疑解惑的服务,直接面向群众公开,贴近群众。
(五)监督保障
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内容监督检查。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副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解释,重点对敏感字、保密性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推进协调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今年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2次检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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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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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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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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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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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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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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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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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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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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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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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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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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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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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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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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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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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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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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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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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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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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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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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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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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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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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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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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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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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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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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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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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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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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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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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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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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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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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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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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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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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互动。坚持以公开促服务,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工作人员对国办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文件内容进行学习,知晓我单位需要的公开内容范围,明确各科室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沂水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关怀指导下,县医保局局紧紧围绕《2021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十四五”规划,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加强解读回应;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加强指导监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其中涉及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6件,其中涉及推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1件,医保基金有效利用1件,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1件,进一步加强医保费用跨省结算工作1件,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精细化水平1件,加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件,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四)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我单位在“沂水医保”公众号中设置了“互动交流”模块,并在其中设置了“骗保举报”和“局长信箱”栏目。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欺诈骗保情况,听民声、解民惑,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32068;电子邮箱:ysxylbzj@ly.shandong.cn。
(六)沂水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本年度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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