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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zhggj2251566/2024-00000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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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县发改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公开我局法定主动公开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充分发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财务等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底,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其中部门文件7条,政策解读5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收费与减税降费信息3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18条,信用沂水21条,建议提案办理12条,公告公示5条,部门快讯4条,其他2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办结8件,结转下年度1件,申请量比去年增加8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维护好门户网站,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率。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工作,利用人工核查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日常监测、季度检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对标国办考核标准,及时更新,切实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日常考核和整改“回头看”,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落实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部署,推进全年工作扎实开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妥善处理人民问题,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不透明,一些重要的政务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者公开的信息不够详尽和清晰;二是公众参与度低,政务公开的目的之一是增加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但实际情况下,公众参与度普遍较低,对政府信息的了解程度不高。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沂水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座谈、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效,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涉及加快四十里堡镇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庐山新材料高科园蒸汽供给产量及价格、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建设、庐山工业园区蒸汽供汽以及进一步开拓新领域,开辟新赛道,提升新动能,增加新优势,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政协提案6件,其中涉及推动分散式风力发电助力乡村振兴、加强庐山新材料高科园蒸汽供给、大力推动光伏储能绿色能源发展、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效能、加快四十里堡镇工业园区建设以及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已全部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均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四)创新实践情况

1.工作理念前沿化创新化。我局始终坚持“政务公开是任务更是使命,是义务更是职责,有压力更有动力”理念,围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管理、提升效能、改善服务、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落实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人员队伍、指导培训和经费保障。

2.制度建设规范化体系化。着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完善了发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从严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路径,加强信息审核,运用门户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相关业务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切实掌握政务公开的流程、渠道,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公开时限、保密措施等,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注重加强与上级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向示范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做法。

3.公开内容实用化亲民化。把“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作为做好政务公开的基本价值导向,以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展示载体提高政务信息的亲和力和可读性。一是主动发布机构办事服务信息。除公开机关设置、人事信息等共性内容外,结合“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机关网站等载体主动发布机构设置、职能职权、办公地址等各类办事信息,便利公众办事。二是及时发布价格类服务信息。结合日常工作和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职能处室重点发布价格调整、价费批复等内容,根据年度任务变化不断调整更新重点领域信息的类别,不断增强政务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沂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556;电子邮箱:ysxfgj@l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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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联系人曹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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