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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0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9-03-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09-03-23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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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市委、市府的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阳光工程”,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构,确保了政务公开成效

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为政务公开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专门建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在县监察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落实开展工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建立起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了对工作的指导、协调。

(二)严格标准,规范编制,全面完成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

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严格标准,规范编制,多措并举,全面完成了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工作。在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中,一是健全机构,强化措施。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监察局牵头,从县府办、法制局、教体局、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抽调5名工作人员,设立编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各乡镇、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应机构,设立了联络员,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查报送工作。二是明确公开范围,严格审查程序。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工作中各单位结合实际科学界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等6个方面确定拟公开内容,并对拟公开信息逐字逐句进行法制审查和保密审查,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合法、有效,保证不发生违法问题和泄密事件。审查结束后,各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连同拟公开的信息材料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编制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开、印制。三是规范编制,网上公开。编制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提报的材料认真梳理,对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问题的单位,通过批评、教育、签定责任书等方式予以纠改、完善,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此基础上,编制组严格按照上级编制规范要求,对所有信息编制了由16位数字组成的信息索取号,并将电子文档逐条通过网站管理后台添加到县政府网站,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县级目录、指南编制工作。目前,只要登录沂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即可查询到全县90个单位的3000余条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为外地客商投资兴业提供了便利,真正做到了有助群众查询知情,方便群众出行办事,利于群众依法监督,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我县立足县域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1、完善公开内容。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组织各级各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

(1)公开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定。一是重大事项公开,包括政府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政府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政府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二是财政收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政府采购情况,支农、惠农、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等情况。三是人事、廉政公开,包括行政编制,选拔、录用公务员,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以上情况,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公开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工作。一是公开了政府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及依法行政的环节和办事内容、依据、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等;二是公开了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措施、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三是公开了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包括廉政规定、监督办法、监督电话及违章违规违纪的处置措施等;四是公开了责任追究办法、群众投诉办法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五是公开了部门、单位工作涉及的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办理情况。

2、创新公开方式。本着“明白易懂,实用有效,全面清晰,便于监督”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力求政务公开的快捷、高效、规范。

(1)积极引导,规范常规公开形式。一是规范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公示板、墙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挂牌服务、桌牌明示等传统政务公开形式,发挥了其直观、便民的作用。二是大力推行了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三是完善了政府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县对土地、矿产、建筑工程等热点项目,全部实行了招投标或招拍挂,并利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四是充分发挥发了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以及各类政务活动情况,适宜公开报道的,全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了相关内容。2005年,我县设立了“行风热线”栏目,通过上线部门与群众互动交流,公开法规政策,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目前已播出194期,取得了良好成效。五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1999年,我县在全省县一级率先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沂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我们设置了《政务信息》、《县长热线》、《县长信箱》、《行风热线》、《网上办公》、《政府公文》等二十余个专栏。同时,全县各乡镇和统计、工商、税务、教育、科技、城管、安监、国土、药监、交警、档案等三十余个部门也相继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05年,我县又投资近六十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县19个乡镇和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专网,实行电子公文网上传输,提高了办事效率。

(2)注重监督效果,创新公开渠道。一是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对企业检查收费处罚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的工作检查、评比、达标、收费、集资、赞助、摊派、征订报刊、培训人员、要求加入行业协会、社团等行为,实行审查备案制、检查回执制、收费罚款登记报告制和涉企收费“扎口”制度。检查单位对企业进行检查,必须持检查依据、目的、要求等资料,先向县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申请备案,经审查备案后方可入企检查。检查时必须向被检查企业出示执法证件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核发的《涉企检查备案通知书》,向被检查企业公开检查的内容、时限。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由企业以回执形式汇报给县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便于企业监督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

(3)建好载体,发挥综合服务功能。我县成立了“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建设了总面积约1100平方米的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在大厅内设立了38个部门的服务窗口,将原来分散在各单位的上百项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到一个大厅办理。我县以政务大厅为依托,在乡镇建立为民服务中心19个,配备工作人员272人;在村级建立为民服务代理室1040个,配备为民服务代理员1350人。全县所有乡镇、村庄全部实行了为民服务承诺制,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政务大厅为“龙头”,以乡镇服务中心为“龙身”,以村服务代理室为“龙翼”的“阳光利民工程”管理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示范点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水平,去年11月沂水镇政府、地税局被确定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县物价检查中心被确定为市级办事公开示范点。

3、突出办事公开的重点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暖、公交、通讯、邮政等10个与群众生活紧密联系的行业,纳入公开范围,建立了办事公开制度,将他们的办事公开工作与行政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奖惩,有力地激发了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积极性。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为此,我县一是落实了领导职责。县里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不力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进行查处的,从严追究责任,让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普遍感到了肩上有担子、有压力。二是层层分解任务。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环节的有效衔接。工作中,我县坚持层层分解任务,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按照乡镇、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工作实际,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强化工作监督。一方面,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监察局设立了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在强化面上监督检查的同时,挑选3名年轻同志,不定期开展暗访活动,2008年查实群众投诉13起,对4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5名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待岗整训”等处理。另一方面,采取民主评议行风、企业评议部门,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评价意见;同时,我县还专门聘请了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管理对象及服务用户中的25名专家和群众代表作为特邀监督员,督促抓好政务公开的落实,发挥了很好的监督、推动作用。

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一是有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融入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个别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细致、规范,发展不均衡,许多政务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需要不断提升;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上查询、咨询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三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系统、完善,体制性障碍比较突出,政务公开评价考核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尚处于探索积累阶段,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是政务公开的监督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上还缺乏力度,致使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往往流于形式等。对于以上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要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总结新经验,真正把政务公开融进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切实把政务公开引向深入。

三、政务公开改进措施

2009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入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化。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一是制订切实可行的信息采集、绩效评估等工作制度,形成存量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和增量信息“一口采集、多方使用”的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政信息网县长信箱的受理、处置、反馈的程序,完善网上受理公众意见建议机制,规范具体受理流程,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与后台业务系统的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促进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形成“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处理”的行政服务模式,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查询办事状态,在线咨询和投诉,以及在线办理等在内的一体化服务。四是积极推进乡镇政府信息网站和县直部门网站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赋予权限、公开平等,承诺时限、同步办理、高效廉洁的原则进行运作,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条龙服务”,达到“便民利民”的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在总结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沂水镇政府做好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适时召开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现场会,推动全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进一步推行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是指针对部分人和事,不必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有关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引导公众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根据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沂水县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日常考核随机进行,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和网上检查等方式进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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