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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09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03-1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1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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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全县18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全文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沂水”(http://www.yi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沂水县政府办公室(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水县城正阳路19号;邮编:276400;电话:0539-2251541;传真:0539-2252343;电子邮箱:ysxxgkb@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沂水县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设公开平台,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时效切实增强、渠道不断拓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明确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也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全县政府系统共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8名,其中,全职人员51名,兼职人员47名。各级政府办公室加强了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在建立健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公开的内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按照从2014年起“用2年左右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定期开展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自去年开始,已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共计385人进行了培训,并从今年开始建立了分批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自2012年5月底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同步开通了官方微博“@沂水发布”、“临沂市沂水县新闻和网络办官方微博”以来,共发布政务信息6500余条,网民粉丝达9万余人。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1人。2014年共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共受理群众有效来信1627件,均已办结,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网上问政已成为政府问政于民、问需于民的重要平台,群众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的首选渠道,较好地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同时,及时做好市长、县长信箱来信的收转工作,全年共接收各类来信70余封,均及时转交。

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下发《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3〕96号)及《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4〕57号),对我县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2014年全县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六项重点工作政府信息360余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完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沂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组织机构、政府公文、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人事信息”等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500条,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网站已达64家。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全县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二是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报送制度,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在档案局(馆)、图书馆、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放置了《山东政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资料,方便公众查阅。在乡镇社区实行政府信息查询点标准化服务,使居民就近就能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全县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52个,2014年合计接待公众查询26500余人次。积极利用政务大厅行政许可受理窗口、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规范政府新闻发布。设立了政府发言人制度,制定了新闻发布计划,定期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就政府出台的最新政策,以及一个时期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共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6场,及时向社会发布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旅游推介、市场贸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活动等,新闻发布会的组织策划水平、民众关注度、媒体报道重视程度等大幅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各级政府及县政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00条,其中,县级11260条,乡级5240条。

1、主动公开的内容及范围。除沂水概况、组织机构、领导介绍、行政职权、政府工作报告、法规条例、公文公报、统计信息、规划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动态及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外,还包括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以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

2、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数量。主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咨询服务电话、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终端、展板和公告栏、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3、规范性文件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现已全部完成清理公开工作。

(三)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逐步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的基础管理,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逐步把公开属性纳入单位和部门拟文稿纸,作为公文流转的一部分,做到凡不涉密可公开的公文一律公开,提高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完善了发文处理笺,要求在草拟公文时,明确标明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注明理由,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部门37件,乡镇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投诉3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政策法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交通管理、道路信息及社保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高度重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投诉3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建立实施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查阅服务中心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15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标准,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编发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通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全年共编发通报15期,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年,我县重点加强了对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全县所有事业单位都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各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安排专人认真梳理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单位政务公开栏和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全县88个县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全年共公开信息11260条。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沂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服务水平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201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布、统计考核、责任追究、依申请公开收费等工作制度,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主动、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加强对热点、难点申请事项的研究,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按时回复。

(二)强化能力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学习、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制定可行计划。在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工作形势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研究明确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制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实施。

(四)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实施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反馈。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见附件

附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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