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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须知

索  引  号: yishuixjytyj2251918/2024-000010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7-3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沂水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予以说明,以方便您为孩子报名入学。

一、报名条件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①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一年级招收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沂水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二)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①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一年级招收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沂水县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三)乡镇(街道)小学招生。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沂水县常住居民或法定监护人在沂水县合法稳定就业。

(四)乡镇(街道)初中招生。①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沂水县常住居民或法定监护人在沂水县合法稳定就业。

二、招生程序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城区:8月10日0点-8月15日24点;乡镇(街道):8月10日0点-8月13日24点。

2.信息采集流程

(1)“爱山东”APP首页,最上方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义务教育招生】>【临沂市>沂水县】>【确认,去报名】

(2)选择报名类型:点击【进入平台】→【我的报名】→【我要报名】→点击右侧报名类型【选择学段】→【选择报名类型】“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或者“民办学校”。

(3)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上端信息标签,从左到右依次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和报名乡镇(街道)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时按学校招生学区申报学校;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填报完成后,需等待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审核完成公布空余学位后,于“城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工作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与职能部门联网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2)户籍信息:①“学生籍贯”根据身份证自动生成,如不相符家长可自行订正;②“户籍地址明细”,以户籍簿为依据认真填写。(3)居住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5)工作信息:以“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沂水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6)大数据校验: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不能修改;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可在规定时间内更改。

(二)批次审核

1.线上初审。学校对法定监护人填报的入学信息按招生批次顺序进行网上审验,初审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和手机短信反馈。

2.线下复审。初审通过后,对于大数据不能自动校验的入学信息,法定监护人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学材料原件,用于线下复审核对。复审结果通过报名平台和手机短信反馈。

3.审查和抽审。县教体局会同县纪委监委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入学材料进行审查和抽审。

(三)随迁子女“一次申报四个志愿学校”

8月21日12点-22日24点,随迁子女登陆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四个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志愿不可空缺、不可重复。因学位限制,志愿录取未成功的,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安置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录取公示

8月10日-13日,乡镇(街道)学校信息采集的同时进行审核录取,13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16日-20日,城区学校按批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城区常住居民子女,21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21日-25日,城区学校审核随迁子女,25日公布录取结果。

(五)入学办理

自8月24日起,家长根据录取情况,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平台不能自动校验需提交佐证材料

1.城区自有房产无法自动校验。提交:①原始购房收款单据②购房合同③半年以上水电物业费原始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材料。

2.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一手房产需提交:①户籍簿②原始购房合同③缴款发票④半年以上水电物业费原始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材料;二手房产需提交:①正规买卖协议②购房款转账的银行流水证明③半年以上水电物业费原始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材料。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提交:①与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②在我县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③企业发放半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④在城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⑤非沂水县户籍的提供沂水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提交:①持有在沂水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场所应为商业用途,且目前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②纳税申报③在城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④非沂水县户籍的提供沂水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6.其他随迁子女。其他确系长期在城区内生活且居所相对固定的沂水户籍随迁子女,在城区小学一年级申请入学的须提交:①户籍所在地联区填写的《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②在城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7.取消直升学生。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含实验中学东校区)和乡镇(街道)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因自有房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入学学校的需提交直升初中学校填写的《义务教育学校直升学生入学调整申请调查表》,取消直升后,再按新的房产登录平台进行报名。

8.其他监护关系。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实际监护人房产等情况确定入学学校和录取批次。

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沂水县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539-2276879或0539-2218239(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本须知解释权归县教体局,且只适用于2024年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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