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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须知

索  引  号: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5-0000166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7-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7-22
标       题: 沂水县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须知

一、鉴定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报名。

2.等待鉴定通知。

3.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鉴定。

4.接收邮寄的鉴定结论(个人单位各一份,根据申请表联系人和送达地址邮寄)。

二、申请材料

做康复治疗的、申请辅助器具的请务必在提交材料时向工作人员说明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份)

2.《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1份)

3.诊断证明原件(1份)(受伤当天住院治疗的可不提供)

4.所有病历(包括初诊的、复查的,住院病历和手写门诊病历要原件,其余可以是复印件)

5.所有影像报告单(包括初诊的、复查的,可以是复印件)

6.各类检查片子(打出来后,报名时不交,工伤职工自己拿着,鉴定时带着)

7.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重要提示:若在急诊上拍片检查后入院治疗,则住院病历中一般不包含在急诊上所拍片子的影像报告单,需另外打出来

三、报名地点与咨询电话

地址:华信国际大厦919室

电话:0539-2231760

注意:该鉴定申请须知仅为方便申请人报名使用,最终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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