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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完成青岛市疫情流调溯源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16    点击:[]

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疫情发生后,省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时间组建由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组成的流调溯源工作专班,在国家专家组指导下,调集30余名疾控中心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和近800名警力,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人群分类检测、病毒基因测序。溯源专班72小时连续作战,从社区传播风险、社区输入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部播散三个主要环节展开全面排查,调集分析不同场景1万余小时的视频资料,利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分析各类人员时空轨迹信息数亿条。经国家和省联合专家组综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大数据排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判定本起疫情是一起医院聚集性疫情,排除由社区传播传入医院内的可能性。

中国疾控中心和山东省疾控中心开展的病毒核酸全基因序列测序和比对结果显示,病例标本与9月份青岛港疫情感染者董某某和陈某某的标本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传染源来自上述2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证据表明,本起疫情的病例及其接触者与9月份青岛港疫情相关人员在医院外不存在时间和空间关联。调取的青岛市胸科医院的监控录像证实,青岛港疫情的2名感染者在市胸科医院隔离观察期间,离开封闭病区做CT检查,因防护、消毒不规范致使CT室被病毒污染,进而传染了次日上午到同一CT室检查的住院患者李某某和陪护牛某某,并将病毒带入结核病区,导致该起疫情在院内传播。综上,本起疫情的传播链和证据链完整,是青岛港疫情感染者在住院期间,因与普通病区的患者共用CT室,引发医院院内聚集性疫情,未发生社区传播。

医院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也是距离传染源最近、风险最大的一道防线。针对医院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短板,全省卫生健康部门举一反三,正在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定点医院逐一核验,立查立改,守严守牢疫情防控底线,严防医源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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