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防控指南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防控指南>>正文

临沂市疾控中心最新疫情防控健康提示(11月5日)

发布日期:2021/11/06    点击:[]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增本土病例,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降低我市面临的疫情输入和本地传播风险,临沂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主动登记报备

10月20日以来到过浙江省嘉兴市、河南省周口市,10月21日以来到过辽宁省大连市的来(返)临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和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前期发布地区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若发现有时空轨迹重叠,也请在第一时间报备。

非必要不外出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减少到省外的旅游、探亲、出差等活动。

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临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临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做好健康监测

如果您正在外出,请坚持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远离发热咳嗽病人。

如果您已经返回,请注意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腹痛、结膜炎等症状,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就医时如实将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告知医生。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强化日常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日常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加强体育运动,提升自身免疫力。外出遵守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配合公共场所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工作。

积极接种疫苗

临沂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和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

请未接种、未全程接种和满6个月需要加强免疫的适龄人群,关注“临沂疾控”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权威发布的接种点信息,自行前往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咨询接种。

上一条:临沂市疾控中心最新疫情防控健康提示(11月13日)
下一条:临沂市疾控中心最新疫情防控健康提示(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