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2月6日起,将沂水县杨庄镇北躲庄村西南角养殖区南第一排、第二排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上一条:确诊病例信息:临沂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例(其中沂水县3例) 下一条:沂水县关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疫点的公告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