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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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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关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1    点击:[]

现将沂水县1名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6日:10:30左右到西市场查尔斯顿;12:00左右到中心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17:06到机床厂附近散酒店,随后到海川公寓门口副食店,17:17在附近买鸡。

11月27日:10:30左右到西市场查尔斯顿;12:00左右到中心医院核酸采样点。

11月28日:10:30左右到西市场查尔斯顿;12:00左右到中心医院核酸采样点采样;19:00左右到泛华保险公司。

11月29日:9:30左右到银座三楼洗澡店隔壁童装店;10:09到银座商城,10:45离开;10:55左右到西市场查尔斯顿,12:00左右返回家中;13:30左右到文诚路西朱家庄萌宝贝服装店,16:00左右返回家中。

11月30日:17:28到洪福大药房(沂水牛岭埠店)。

请以上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该核酸检测异常人员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医。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活动史和接触史。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17653928805,17653928803。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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