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正文

沂水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发布日期:2022/10/25    点击:[]

2022年10月24日,我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该名无症状感染者职业为工人,在市外疫情风险人员排查中被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我县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提倡广大市民:

一、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沂,非必要不流动,自外地返回前要提前报备,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检测、流调、验码、测温、隔离等一系列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就医,主动报告。

三、加强自我防护。广大市民进入商超、酒店、宾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扫码亮码、测温。加强自我防护,利人利己保健康。

四、坚持就是胜利。广大市民要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打赢这场阻击战、歼灭战。



沂水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上一条:确诊病例信息:临沂市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6例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沂水1例)
下一条:沂水交警大队车管所关于暂停车驾管业务现场办理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