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正文

沂水县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3    点击:[]

2022年4月12日晚,沂水县青兰高速诸葛服务区在应检尽检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主要在服务区门口从事测温、验码工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30日、31日,7:00左右骑电动车到青兰高速诸葛服务区上班,18:30左右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家中。

4月1日,8:00左右从马崮峪村骑电动车到诸葛镇驻地,后换乘出租车,9:50左右到达中心医院附近,于10:25经健康路步行到后埠东村附近,13:30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诸葛镇驻地,后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

4月2日、4日、6日,每天7: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 18:30左右骑电动车回马崮峪村。4月3日、5日居家未出。

4月7日,上午在马崮峪村村委做核酸检测,后居家未出。

4月8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19:00下班回马崮峪村。

4月9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做核酸检测,随后回马崮峪村,居家未出。

4月10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19:00下班回马崮峪村。

4月11日,8:00左右骑电动车到服务区做核酸检测,随后到马崮峪村东坡摘香椿,后回马崮峪村。

4月12日,7:00骑电动车到服务区上班并做核酸检测,16:00发现异常,22:30初筛阳性。

请以上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活动史和接触史。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0539—2251670,2216157。

沂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上一条:确诊病例信息:临沂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沂水1例)
下一条:沂水县关于对相关区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