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分享到:
 首页 | 防控动态 | 通知公告 | 防控指南 | 疫情通报 | 政策措施 | 沂水县疫苗接种 | 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正文

公告!沂水这些公共场所暂停开放!

发布日期:2022/03/14    点击:[]
尊敬的各位市民群众、读者、游客:

 为全力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沂水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 自2022年3月15日起暂停线下服务,具体恢复开放另行通知
     闭馆期间产生的图书借阅逾期违约金,予以免除。恢复开馆后1个月内归还逾期图书,免收违约金。续借图书请拨打0539-7122167或通过沂水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大厅自主续借(详见沂水县图书馆关于开通微服务大厅的通知)。闭馆期间需归还图书的,请将图书放到图书馆门口还书箱即可。
 闭馆期间,县图书馆将借助“沂水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开展各类主题阅读线上活动,移动图书馆等数字平台将为您提供24小时服务。
 闭馆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4日


上一条:紧急通告!沂水进一步加强当前人员聚集性场所和活动管控!
下一条:沂水县各乡镇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点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