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有4家民间融资机构有效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有效期准予延续的公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已依法准予延续,换发新的《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准予延续的机构名单如下:
沂水县开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沂水县富众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沂水县汇博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沂水县舜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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