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经市指挥部研究,自即日起,省外所有来人(含临沂籍外省返临人员)自觉执行下列疫情防控措施:
一、近14天到过外省活动的所有人员进入临沂后,请立即向车站等卡口工作人员和目的地、居住地村居、社区、单位主 动、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信息,特别是旅居史、是否去过湖北、自己身体状况等信息,视情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否则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为切实减少家庭聚集交叉感染,请做好以下几点:
1.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与所有人员隔离,包括家人;实行单人单间, 专人看护,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定时消毒,确保彻底隔离。
2.家庭其他成员要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请勿与隔离人员接触,请勿外出。
三、如有以下情况,请您自觉如实向检测点申报:
1.重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2.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的;
3.曾接触过来自重点 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不聚集、不串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规定,对举办、参与集体聚餐等聚集 活动的单位、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