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实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0〕14号)精神,现就延长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时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延长期限
为促进重点困难群体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各类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于2月4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优化受理审核方式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手段,优化补贴受理审核方式,推行“不接触”“不见面”式受理审核,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聚集,严防交叉感染;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受理、审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就业创业补贴。
特此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转自: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