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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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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汽车站关于恢复城市城乡公交、定制客运、网约和巡游出租汽车运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3/11    点击:[]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安排,自2020年3月12日起,沂水汽车站恢复运营城市、城乡公交,定制客运,网约和巡游出租汽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公交恢复运营情况

恢复运营8条城乡公交线路:汽车站—马站、圈里,汽车站—官庄,汽车站—上流、泮池,汽车站—泉庄,汽车站—龙湾、高庄,汽车站—院东头,汽车站—诸葛,汽车站—吴家安子(三十里、火车站)。

汽车站发车时间:07:00 14:00

终点站发车时间:09:00 16:30

二、城市公交恢复运营情况

恢复运营3条城市公交线路:

1路:汽车站—前马荒

汽车站发车时间:08:30—15:30,发车间隔60分钟。

前马荒发车时间:09:20—15:20,发车间隔60分钟。

2路:汽车站—武家洼

汽车站发车时间:08:30—15:30,发车间隔60分钟。

武家洼发车时间:09:20—15:20,发车间隔60分钟。

5路:万泉湖—三 中

万泉湖发车时间:08:30—15:30,发车间隔60分钟。

三 中发车时间:09:40—15:40,发车间隔60分钟。

三、相关要求

1、乘客必须佩戴口罩、持身份证购票并配合驾乘人员的要求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否则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2、乘客要服从驾乘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拒不配合的不予提供乘车服务。

3、乘客乘车途中应遵守乘车制度,严禁不戴口罩、相互交流、随地吐痰等行为。

4、乘车过程中,乘客如有身体不适等症状,要立即服从驾乘人员的安排,到车内应急隔离区等待应急处理。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教育培训,与从业人员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全面排查复工人员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按规定组织对驾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不准上岗。按要求为职工配备足够的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消毒液等消杀用品。

2、加强站场、办公区等区域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对售票厅、候车室及卫生间等相关公共区域和公用设施等重点区域配备专用消毒液,增加消毒频次。

3、营运车辆严格消毒管理制度,加强消毒防控,实行“一运次一消毒”制度;车辆每次出行前对车厢进行常规性清洁消毒;收车后对全车部位进行专门消毒处理。

4、驾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车上乘客出现疑似病情,就近安全停靠车辆,迅速引导乘客与疑似病患隔离并拨打电话报告公司和公安、防疫部门介入处置。

5、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乘客分散就座。

6、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全环节、全流程、可追溯疫情防控台帐,每天将运营疫情防控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

五、沂水汽车站将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恢复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沂水交通”“沂水汽车站”公众号。

咨询电话:0539-2251251、2251252

定制客运电话:96662 0539-6371588

包车电话:0539-2251242

沂水汽车站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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