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我县网络空间也出现了涉及疫情的谣言、不实信息等情况,误导了人民群众,对全县社会稳定造成了影响。为了切实维护全县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维护全县网民的合法权益,沂水县公安局、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传播的信息(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要仔细甄别,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发布、转载、传播和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对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公安、网信部门举报。
三、对已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网信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要通过官方权威渠道获得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抗击疫情,人人责无旁贷。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信息。
举报电话:
沂水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电话:226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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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xwxbwlk@ly.shandong.cn
沂水县公安局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