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户、村民: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泉庄镇7处集贸市场实行休市,开市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经营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相互告知,为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集贸市场休市期间禁止摆摊设点,凡不配合者,将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泉庄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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