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多地蔓延,疫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接触等方式传播。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作为提供医保经办服务的公共场所,属于人群集聚地,也是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市、县防控工作要求,保障我县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健康,及时快捷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议广大办事人员和单位,尽量电话咨询办理,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医保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一)城镇职工报销、转诊、慢病备案等业务咨询电话:2234954、15589079863;
(二)城乡居民报销、转诊、慢病备案等业务咨询电话:2252670、2231032;
(三)欺诈骗保举报受理电话:2236067;
(四)医保费征缴、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咨询电话:2251067;
(五)城镇职工社保卡提现、医疗救助业务咨询电话:2236683;
(六)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业务咨询电话:2252380;
(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行柜台等方式完成缴费,咨询电话:2251067;
(八)城乡居民慢病业务前往各乡镇卫生院咨询办理;
(九)监督举报电话:2232068。
二、如办理业务不是特别紧急,建议您待疫情过后再前往办理;如果确需到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减少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以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
三、竭力提供安全的办事环境,降低聚集性疫情风险。医保经办场所做好消毒通风,经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前来办事群众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不配戴口罩或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暂不允许办理相关业务。
希望大家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广大办事单位、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您的理解和行动,或许就能阻断一次病毒传播的可能!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沂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