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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四批)有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05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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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批)有关情况

8月5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第14批信访举报件4件,其中标星件3件,本批交办信访件共涉及3个乡镇(街道)、3个县直部门。

截至目前,我县前14批次共收到交办信访件107件(与沂南有同一编号信访件),标星件10件,占全市信访件总数量(共1336件)的8.0%,数量排名第6。全市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是兰山区199件、费县145件、兰陵县144件。案件涉及属地看,许家湖镇27件(牵头17件)、沂城街道17件(牵头10件)、四十里堡镇12件、道托镇12件、诸葛镇10件(牵头9件)、杨庄镇6件、沙沟镇6件、黄山铺镇5件、富官庄5件、夏蔚镇4件、院东头镇3件、高桥镇3件、马站镇3件、崔家峪镇1件、泉庄镇1件、圈里乡1件。从案件主管部门看,生态环境分局87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4件、畜牧中心20件、综合执法局16件、住建局5件、农业农村局4件、水利局3件、市场监管局3件、发改局2件、卫生健康局1件、交通运输局1件、跋山水库1件。污染类型,涉及水污染类48件、大气污染类26件、生态破坏类20件、固废污染类5件、噪声污染类2件、其他类6件。从行业领域看,主要涉及工业企业34件,占比31.8%;砂石31件,占比29.0%;畜禽养殖25件,占比23.4%;生活、建筑垃圾3件,占比2.8%;餐饮油烟1件,占比1.0%;其他13件,占比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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