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批)有关情况
7月24日,沂水县收到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信访件9件,截至目前共收到14件,无标星件,举报内容主要涉及沂城街道井峪村村民石某刚在山上开采石头、诸葛镇张耿大桥河道抽沙、诸葛镇河西庄村河道挖沙洗沙污染水质、诸葛镇凤落院村山顶植被破坏、许家湖镇大尧村村支部书记张某海破坏耕地及晾晒粪便污染水库、四十堡镇平子岭村养殖厂放养小牛破坏耕地、四十里堡镇仓子坡村养殖户产生粪便污染水质及耕地问题。
从案件属地看,涉及沂城街道、道托镇、诸葛镇、四十里堡镇、许家湖镇等五个镇街;从主管部门看,涉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发展中心等部门;从环境要素看,涉及水污染、养殖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
信访件办理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及属地管辖,对9件信访件逐一进行研判及任务分解、交办。案件组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现场勘验调查;相关部门主动认领,切实履职,做到及时研判、马上交办、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明确交办措施、责任人和时限,确保边督边改取得实效。对涉及多部门的交办件明确牵头单位第一责任。发挥各工作组工作机制,早、晚两次调度分析,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推进落实,对存在困难的,发动各方力量加快落实。在督察工作中,始终做到程序合规、处理合法,强化部门街镇联动,依法落实。
有关办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