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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5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15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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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沂水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5批)办理情况

(第15批8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注

4

D3LY20240805004

来电

莒县岐山镇上峪一村鑫朋选钛厂,将大量的废渣倾倒至沂水县杨庄镇下儒林村村南耕地内。

沂水县

固废


   8月6日,沂水县组织杨庄镇、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鑫朋选钛厂”实为莒县山鑫鹏钛铁粉精选厂,2014年底,该企业租赁杨庄镇下儒林村东南崔某某等五户的耕地16.67亩。2024年7月5日,群众反映该厂尾矿压占农田,7月1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莒县山鑫鹏钛铁粉精选厂停止违法行为并于9月11日前完成对压占耕地的复耕。

属实

   1.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莒县碁山鑫鹏钛铁粉精选厂9月11日前完成对压占耕地的复耕。
   2.杨庄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14

D3LY20240805014

来电

沂水县沂城街道文诚路隆科特酶制剂厂,生产时生产车间的机器噪声扰民。

沂水县

噪声


   8月6日,沂水县组织沂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隆科特酶制剂厂”实为山东隆科特酶制剂有限公司,企业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磨浆机、粗磨机等生产设备运转,公司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底、接头,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加强维护保养,降低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无明显噪声。经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日常生活未受该公司生产噪声影响。
   3.8月6日,县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沂城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已办结


60

D3LY20240805060

来电

沂水县院东头镇集家庄村,村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作业时扬尘污染严重,污水排至厂子南侧耕地内,且生产手续不齐全以及无开采手续。

沂水县

大气


   8月6日,沂水县组织院东头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润东建材有限公司”全名为沂水润东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有年加工10万吨石子项目,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发改备案、不动产等手续齐全。该公司在密闭厂房内生产,厂房门口和投料工序粉尘采取喷淋处理,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道路扬尘采取道路硬化、湿法保洁和车辆冲洗处理。该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约11亩农田。该位置地势差较大,近期降水较多,地表径流水经厂区西南侧厂界流至耕地排水沟。
   2016年3月,该公司擅自开采石灰岩,原县国土资源局予以立案查处,罚款15000元,已缴纳。2018年6月-12月,该公司在吉家庄村东南山体非法开采矿石40万吨,2021年8月,县人民法院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以上两处均完成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2019年8月至今,未发现该企业非法采矿行为。
   2.现场查看时,该公司停产,未发现扬尘污染和污水外排情况。走访周边10名群众,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无明显扬尘。

部分属实

   院东头镇将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待企业正常生产时开展检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70

X3LY20240805005

来信

沂水县富官庄镇垛庄村,村书记王某某在村南头及村公墓林私采盗采大量石头,售卖过亿,造成二十几米大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沂水县

生态破坏


   与第14批X3LY20240804014号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8月5日,沂水县组织富官庄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王某某”于2007年11月至今担任富官庄镇垛庄村党支部书记,为诸城市东方鼎盛建材有限公司垛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合伙人之一。该项目矿区位于垛庄村南,2010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5年9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停止开采,2017年11月该矿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8年9月通过验收。无非法盗采及售卖行为。
   2.反映的“村公墓林”实为凤凰山公墓,位于垛庄村南。2017年5月,该公墓由垛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6月底建成400套墓穴及配套设施。施工过程共产生渣石1200吨,200吨用于公墓建设,1000吨折价7000元冲抵公墓建设费用。

部分属实

   1.富官庄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加强监管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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