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曝光台(八百四十五)杨庄镇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2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
标 题: | 安全生产曝光台(八百四十五)杨庄镇 |
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县应急局建立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事故隐患警示定期通报制度,现将公开如下:
沂水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一、重大事故隐患描述
车间员工刘某某未取得电工作业证擅自进行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维修。
二、判定依据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案例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整改措施
立即制止、纠正该员工违规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安排持有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对员工刘某某进行通报,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进行人员安全警示教育。
杨庄镇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